2022四川成都市邛崃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发布单位:来源:邛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26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为加强邛崃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在规培者,需在2023年12月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场次及时间安排 第1场 驻点院校:四川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5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视疫情防控需要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qionglai.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2场 驻点院校:重庆医科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需要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qionglai.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招聘场次时间顺序,前一招聘场次已使用的招聘岗位,在下一招聘场次自动调减或取消,未使用的招聘岗位调剂至下一招聘场次继续使用。招聘岗位取消的下一招聘场次相关报名考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岗位,未调剂或无法调剂的,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 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递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各项内容,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lswjjrsk@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岗位”命名。 (2)现场报名:考生前往相关院校专场招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2.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初审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核由初面和终面组成,初面通过者方可进入终面。初面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终面成绩为准。考核成绩将在考核地点、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面,但其初面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初面[page] 1.初面形式。初面采取集体面谈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础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初面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按要求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3.初面成绩公布。初面成绩和进入终面人员名单在初面结束后当场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终面 1.终面方式。终面方式为医学专业知识答辩。 2.终面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与初面成绩一并公布。 3.终面开考比例。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初面成绩,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终面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初面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面。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终面,但终面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终面成绩公布。终面成绩由专家组成员现场评出,采取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方式计算。终面成绩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 (五)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与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书环节人员名单在考试地点、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书环节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初面成绩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聘用依据。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考机关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邛崃市卫生健康局、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8808213、028-88791289。 附件1: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 附件2: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报名表 邛崃市卫生健康局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原标题: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2-10/26/content_28e8251b232b4a4db281fd293a2715f1.shtml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普宁诺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咨询师/专家助理【深圳登特口腔门诊部】发布,招聘总经理/执行院长护工300一天保险给报吗陪护险如何申请养老金单位部分没交怎么办医疗期内可以经济性裁员吗【天津以之诺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生社保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我想劳动仲裁怎么办理【天津欣阳清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劳动仲裁能在网上起诉吗【天津市河北区舒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经营院长、护士/护理、口腔医生不给钱劳动仲裁判了还不给钱怎么办公司上班没有合同和工作证能仲裁吗【天津河北区益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聘影像医学科、药剂科、药剂科【天津津南区大医仁仁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中医科医生、普通内科【天津市武清区鸿一口腔诊所(个体工商户)】发布,招聘导医、店长劳动仲裁开庭被申请人缺席会怎样【天津河东德一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种植医生劳动仲裁开庭原告可以委托朋友出庭吗【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安信门诊部】发布,招聘中医科医生、普通内科、全科医生【天津市福顺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中医科医生劳动仲裁立案开庭需要多久【天津蓟州合雅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天津静海康润中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普通内科、普通内科、护士/护理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劳动仲裁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用吗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步骤【天津市仁雅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天津北辰马洪啟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店长、中西医结合、理疗师
安徽医科大学诚聘海内外英才!【招聘】药剂科静配中心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2025年第3期)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鸡西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绥化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伊春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大庆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公告]2025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5年吉林省肿瘤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泉州市第一医院临时工招聘通告(一)武汉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5年2月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鹰潭市2025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5年聊城市人民医院 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山东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5年招聘启事2025年度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发展好平台   成就大未来”2025年柳州市工人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3月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杭州市临安区卫健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何旺主任医师团队2025年招聘1名专职科研人员启事北京友谊医院平谷医院2025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